为推进义务教育段学生按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龙口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并从本市实际出发,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身份、居住、就业证明等材料,向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并入学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或符合拟就读学校的规定。以居民户口薄上登记的公民编号为准,无户口的儿童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 初中:市内外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分学制、年龄。 2、划片原则 本市户口的,凭本人户口薄和监护人房产证,按户籍所在地结合住址报名入学。 持本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居住证登记地的乡镇公办小学、初中统筹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根据残疾情况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与普通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享受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待遇。 4、优惠政策 (1)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可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安排在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由教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其居住地的公办学校就读。 (2)退役、转业军人子女:退役后正在向我市迁移户口或转业安置在本市的当年,可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需求和意愿,安排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 (3)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凭相关部门发放的人才证或其他证明,按其需求和意愿,安排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 5、全部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报名入学流程 (一)报名 1.符合明德学校招生条件且小学在实验小学、润新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培基学校、二圣庙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统一组织于6月3日-6日集中报名,集中报名期过后以及符合条件但未在以上各小学就读的,于7月10至30日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室,咨询)报名。 2.符合实验小学招生条件且幼儿园在东城区市直及主要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统一组织于6月17日-20日集中报名,集中报名期过后以及符合条件但未在东城区以上各幼儿园就读的,于7月10至30日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报名。 3.持东莱街道二圣庙小学、遇家学校辖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东莱教办报名,咨询。 4.持西城区居住证的,集中报名时间分二次,第一次于6月10日-11日在龙矿学校报名,第二次于6月12日-13日在北皂学校报名。集中报名结束后,未报名的于7月10至7月30日前基础教育科报名。全部报名结束后,由基础教育科根据居住证审验结果,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符合其他学校招生条件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集中报名时间安排为:第一次,6月10日-13日;第二次,7月20日-23日;仍未报名的,由学校自行确定补报名时间。 6.现役、退役、转业军人子女到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如符合政策,随来随安排。 (二)报到 经审核符合相应学校入学条件的,由市局或相关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中的要求,送其到指定的学校报到入学。 其他要求 1.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入学学生另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初中入学儿童少年,小学段学籍不在龙口市的,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2.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中的派出所公章为准;房产证明以“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以及龙口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档案查询”证明为准,不认可购房合同、发票等其他证明。户口以入学儿童本人的户口簿为准,房屋产权证以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的为准,如有入学儿童与持有房屋产权的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中,以结婚证、出生证为准,不认可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等开具的证明。 3.五四制小学五年级应届毕业生,安排在本市初中一年级就读;六三制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安排在本市初中一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就读。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按各招生学校的校舍数量、师资配备、生源情况等因素,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数量,各学校原则上按计划招生,对于生源数量过多、招生计划无法满足的学校,在入学资格相同的情况下,以该确定资格的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证件)所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安排,招满计划为止,未安排的,由市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附件1:户口簿复印件示例 附件2:龙口市年义务教育划片方案 附件3:龙口市年义务教育划片图 附件1: 户口簿复印件示例(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附件2: 龙口市年义务教育划片方案 一、东城区 实验小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凭实验小学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松岚、荷百、杨家疃、王家疃、阎家疃、赵家庄户口的,凭户口簿安排。 润新小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凭润新小区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逄鲍、大李家、窦家庄、林家庄、小栾家疃、东张家沟、西张家沟、北二里、竹园、宫家疃、泉水、东埠、南涧、北涧、宋家疃村户口的,凭户口簿安排。 3.实际在该片区内居住的非本片区户口的,凭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的房产证安排。 联系值班 第二实验小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户口或社区户口的,凭第二实验小学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南关、菜园泊、李巷、凤仪、南巷、豆市、枣市、东关、北关、东北隅、西北隅、辛店、登瀛村户口的,凭户口簿安排。 3.实际在该片区内居住的非本片区户口的,凭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东莱街道区域内的房产证安排。 4.实际在该片区内居住的非本片区户口但无该区片房产的,根据接收能力,按在本片区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适当安排。 联系,值班 明德学校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遇家学校片区各村除外),凭明德学校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2.威龙大道以东的新嘉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的,凭户口簿安排。 实验中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遇家学校片区各村除外),凭实验中学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房产,可按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实际在该片区内居住的非本片区户口的,凭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的房产证安排。 联系,值班 第五中学 1.东莱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户口的(遇家学校片区各村除外),凭第五中学片区内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如无房产,可按户口簿登记住址安排。 2.东江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的(原兰高镇合并到高新区的村除外)和持东江街道各村、社区(原兰高镇合并到高新区的村除外)居住证的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3.持本片区内东莱街道房产证的,凭学生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以及本人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安排。 4.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石黄线”以北、“泳汶河”以东的,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5.持东莱街道本校片区内居住证的,根据接收能力,按在本片区的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适当安排。 联系,值班 遇家学校 1.小学部:东莱街道遇家村、单家村、李格庄村、邹家村、冯家村、淳于村、诸由观镇达善村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2.初中部:东莱街道遇家村、单家村、李格庄村、邹家村、冯家村、淳于村、诸由观镇达善村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二圣庙小学 东莱街道二圣庙村、柳行村、北巷村、牛据村、大店子村、博渠村、博士西村、百盈村具有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二、西城区 红旗小学 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北皂学校 1.小学部: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龙口开发区河北路以北的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2.初中部: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小学部辖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龙口学校 1.小学部: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辖区内(和平村渔港路以北部分除外)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2.初中部:龙口学校小学部、红旗小学的五年级应届毕业生或学生本人及法定第一监护人持我校小学部、红旗小学辖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龙矿学校 1.小学部: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2.初中部: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校小学部辖区户口簿或房产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新港路学校 1.小学部:招收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具有屺坶岛村常住户口;龙口港、龙口电厂、龙口盛达玻璃厂、家总、龙口造纸西厂、龙口食品冷藏厂等六家企业的在职职工子女;九0一部队、龙口二院、龙口边防检查站等单位的在职职工或现役军人子女。 2.初中部:小学部辖区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持西城区以上各学校辖区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体局统一组织报名,统筹安排。 三、新嘉街道 培基学校 原新嘉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含原中村);九里片九南、九北、崖头、矫家、贾家、邢家泊村户籍的适龄儿童;九里片各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中村小学 新嘉街道中村、解家、东三甲、西三甲、吕格庄、诸河高家、王格庄、高王刘、胡家、包家、赵家、北沙姚家、龙化、张家、海徐、海刘等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以上区域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5月31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孙家小学 1.新嘉街道小孙家村、梁家村、北皂前村、北皂后村、兴隆庄村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以上区域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2.法定第一监护人持廒上村、桥上村、庄子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市局统筹安排的西城区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第十中学 1.持中村小学、孙家小学招生片(除廒上、桥上、庄子)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本以上区域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持北马镇古现、东陈家、簸栾、东二甲、西二甲、连家、东孙家、南孙家、前诸留、后诸留、南仲家各村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以上区域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持新嘉街道张郑、西吕、北曲、双于、双徐、东吕、河王、后泊、后邹各村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以上区域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四、徐福街道 徐福小学 徐福街道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徐福街道辖区居住证或持新嘉街道环城北路以北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3月31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徐福中学 徐福街道户口各村、社区的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徐福街道辖区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新嘉街道居住证且居住在环城北路以北,威龙大道以东各村、社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五、海岱 大牟家小学 本校辖区(见附件区片图)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海岱学校 1.小学部:本校辖区(见附件区片图)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2.初中部:持本乡镇辖区各村、社区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本校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六、黄山 镜心学校 1.小学部:黄山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2.初中部:黄山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七、北马 曲阜小学 北马镇西二甲、东二甲、仲家东村、南孙家、南仲家、古现、霍家、大姚家、连家、簸栾、南栾堡、唐家泊、东刘家、西刘家、曲阜村、沙沟村、东转渠、西转渠、太平庄、古庄头村及社区常住户口和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北马小学 北马镇北村、西村、南村、东北村、东南村、南赵村、柳杭村、柳杭姜家、四甲王家、薛家、南曲村、南吕村、小姚家、前寨、后寨、呼栾、道沟于家、刁家、九甲、前诸留、后诸留、午塔、午塔后小陈家、八甲赵家、和源村(原草道刘家和大吕家)及社区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的。 联系,值班 大陈家小学 北马镇上夼、杨家庄、牛栏徐家、奶儿夼、朱占、安家、庙前、于家庄、王寿、尚家、河里张家、殿后、小陈家、大陈家、西周、东周、埠下王家、楼子庄、员外刘家、单家庙、台上李家、洼子、臧家、乔家、台上殷家、横沟、黑夼、埠上李家、上虎、下虎、山后遇家、埠上王家、陈家庄、仙人桥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的。 联系,值班 北马中学 北马镇除古现、东陈家、簸栾、东二甲、西二甲、连家、东孙家、南孙家、前诸留、后诸留、南仲家村以外,其他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户口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八、芦头 芦头小学(含麻家小学) 芦头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东江街道“王村片”各村户口、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在“泳汶河”以西,持新嘉街道环城北路以南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芦头中学 芦头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泳汶河”以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持新嘉街道环城北路以南居住证的,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联系,值班 九、东江 东江小学 原东江街道除王村片、九里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外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出生日期为年2月9日以前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十、下丁 下丁学校 1.小学部:下丁家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居住在“石黄线”以南、“泳汶河”以东,出生日期为年2月28日以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2.初中部: 下丁家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持南山派出所户口簿或居住证的,居住在“石黄线”以南、“泳汶河”以东的,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安排。 联系,值班, 十一、七甲 田家小学 本校辖区(见附件区片图)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联系,值班 七甲学校 1.小学部:本校辖区(见附件区片图)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2.初中部:持本乡镇辖区各村、社区常住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持本校辖区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联系,值班 十二、石良 石良镇各中小学 招收石良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划分见附件区片图) 石良小学联系,值班 丰仪小学联系,值班 黄城集小学联系,值班 石良中学联系,值班 十三、兰高 兰高镇各中小学 招收兰高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划分见附件区片图) 大张家小学联系,值班 兰高学校小学部联系,值班 兰高学校初中部联系,值班 十四、诸由 诸由镇各中小学 招收诸由镇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户口或法定第一监护人本人持本辖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划分见附件区片图) 羊岚小学联系,值班 大宗家小学联系,值班, 诸由学校小学部联系,值班 诸由学校初中部联系,值班 冶基学校联系,值班 附件3: 龙口市年义务教育划片图 东城区市直初中 东城区市直小学 东莱街道 新嘉街道 西城区 徐福街道 海岱 黄山 北马各小学 北马中学 芦头 东江 下丁 七甲 石良 兰高 诸由各小学 诸由各中学 烟台市其他区招生入学政策: 芝罘区公办小学、初中学区7月份公布年芝罘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指南发布 烟台开发区年幼升小网上报名明白纸和报名提供材料说明 高新区年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发布 福山区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发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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