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开始,请广大居民尽早办理缴费手续,以保证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市城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高等院校、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的学生、持居住证无曲阜市户籍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

实行济宁市统一筹资标准,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元。免缴费人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年1月22日前确定的农村独女户及双女户父母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其中年1月22日及以后再生育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政府补助;年1月22日及以后新出现的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不享受政府补助。

以上人员需在所在村(居)或当地镇(街)人社所进行登记确认。

三、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年11月1日—年12月31日

四、筹资方式

(一)村居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村(居)民委员会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二)非村居城镇居民可到鲁城街道人社所、鲁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也可以通过手机“济宁人社通APP”进行缴费。

(三)高等院校学生、市属以上中专和技工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

(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以上人员资格认定由相关部门负责。

(五)新生儿出生后六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次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缴纳。

注意:对错过集中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包括新生儿),按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30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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