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第五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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