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我市定于年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开展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优才计划”)。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数量及对象(一)招聘数量 共有42家事业单位招聘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2)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全日制本科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见附件2)的全日制本科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年9月1日(含,下同)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突出的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年9月1日前取得。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市属医疗机构、高校、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我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年9月17日9:00—年9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填写《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照片或扫描件一同发招聘单位邮箱,各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5)。邮件名称注明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考试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如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筛选后按1:10进入面试环节。 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一)对医院、科研院所和市属学校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专家委员会评议,招聘单位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单位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申请特设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 政策- 来源:济宁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