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突出审核把关职能作用,探索执纪审理新方法,着力提高执纪审理工作水平。1至9月份,共处结各类违纪案件起,给予党政纪处分人,连续17年保持无申诉复查案件。 1由求同向存异转变 该室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着力在求同的基础上实现存异。他们区分违纪问题不同情况,恰当给予处理。对涉嫌犯罪的,通过涉刑审查将证据充分、认识一致作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对争议较大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作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对主要违纪问题已查清、部分问题有争议但不影响处理结果的,搁置争议问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部分尚未查清但需要尽快作出处理的案件,依据查实的问题先行给予纪律处分,待全部问题查实后再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2由事后审向事前核转变 该室将审理节点适当前移,将事后审与事前核相结合。他们对涉嫌犯罪的问题,采取涉刑审查方式,在移送前对拟移送司法机关问题及线索进行全面核实,提交集体研究后决定;对不移送司法案件,提前介入,对其中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提前审核,及时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对较简单的案件,采用查、审双方提前沟通,指定承办人对主要事实、证据及材料把把关。 3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 “执纪审理涉及方方面面,协同作战才能事半功倍。我们采取与受处分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委、单位的配合,协同配合,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确保了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率和准确率均为%,有效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曲阜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丰国良介绍。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