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3-2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出于人性方面的考虑,法律规定有一种人是有“特权”的,已被判死刑的都可以改判!即已被判处死刑的罪犯若正在怀孕,死刑应该停止执行。即使是孕妇生完孩子后,也不会继续判处死刑。

1孕妇有“特权”

《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由此可看出,审判的时候发现罪犯怀孕的,不能判处死刑。那么已经判处死刑后才发现罪犯怀孕怎么办?应该停止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包括三种: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因第1、2种情形停止死刑后,还有可能继续执行死刑,但必须是待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才能执行。

而因第3种情形的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改判就是绝对不执行死刑了,孕妇生完孩子也不需要执行死刑。

2孕妇什么时候怀孕可以免除死刑?

罪犯什么时候怀孕可以免除死刑,这个问题法律没有规定。不管是审判前已经怀孕,还是审判后才怀孕,也不管是什么原因怀孕,只要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怀着孕都不能执行死刑,已经判决死刑的要改判。

来源

法律快车

 更多济宁法律咨询,请拨打刘万秀律师

  

  “济宁曲阜经济纠纷律师刘万秀”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赞赏

长按







































治疗白癜风有效方法
白颠病治疗的方法有哪些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