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即日起,将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不落实门前三包、张贴小广告等行为进行通报,杜绝市民不文明行为,全力提升我市秩序和形象。 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 市容秩序查处信息 (店外经营乱摆乱放) 市容秩序查处信息 (不落实“门前三包”) 注:依据《中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给予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给予罚款20元的处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给予记罚款20元的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给予罚款元,可以拖移机动车的处罚。 来源:曲阜市交警大队、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