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征地公告

近日,济宁连续发布多个征地公告,用途为城市建设用地、铁路用地等,涉及任城区、经开区、兖州区多地村庄......01济宁公布多个征地公告

任城区土地征收计划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位置范围:

位于任城区喻屯镇山东爱福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侧、喻屯村村委会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任城区喻屯镇喻屯村。

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

2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济宁市任城区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7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会同任城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3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25日由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任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经开区土地征收计划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位置范围:

菏泽至曲阜城际铁路四电项目征地范围,济宁经济开发区段疃里镇中杨庄村南。

征收土地涉及:

疃里镇中杨庄村。

用途:

铁路用地。

2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74号)公布的济宁市嘉祥县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济宁经济开发区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会同济宁经济开发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3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11日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实施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兖州区土地征收计划

1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一:

拟征收地块位于菏泽至曲阜城际铁路兖州站场周边,东至规划荆州路,西至西浦路,南至菏泽至曲阜城际铁路,北至胜利路范围内的部分区域。

该地块涉及:

新兖镇六股路村、姜高村、广街村、王庄村、肖街村、沙岗村、程村、土楼闸村。

用途:

交通、商业、商务等。

2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兖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一个区片,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征地补偿安置费到位之前如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省政府公布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文件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3其他事项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5月31日至年7月31日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兖州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新兖国土分局(-)。

来源:山东省征地信息查询系统

02

合村并居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请问汶上康驿总体规划?下面的村庄是不是都要合并建新农村,村里老头老太太买不起回迁房给安置吗?具体是怎么规划的?

你好网友,你咨询的问题由康驿镇答复如下:经查,康驿镇按照济宁市行政村建制优化工作要求和康驿镇行政村建制优化实施方案,根据历史回归和地缘融合的特点,规划南李庄村、南郑楼村两个村合并成为石塘一村,后石塘村、前石塘村、上岗村三个村庄合并为石塘二村,庙东村、蒋街村、王堂村、董庄村四个村合并为石塘三村。具体实施时间暂未确定,具体请以政府公告为准。

End

领导说了,您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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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宋恩学主编/周中祥编辑/王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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