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8-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近日

曲阜公布了一批拟征收土地的名单

赶紧来看下有你家吗?

曲阜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曲征公告〔〕49号   为提供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曲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时庄街道薛家村土地以南、以东、以北,鲁城街道大庄社区土地以南,西关民族社区土地以西、以北,政府储备用地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庄街道薛家村村民委员会,鲁城街道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关民族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科教用地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01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时庄街道薛家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时庄街道薛家村土地以南、以北、以东,西关民族社区和大庄社区土地以西。征收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平方米、农村道路平方米、沟渠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一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0万元/公顷(合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勘测调查之前,曲阜市时庄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当地村民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勘测调查时已无地上附着物,本次征地不再对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时庄街道薛家村村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时庄街道薛家村村民委员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曲阜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56.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时庄街道办事处、薛家村村民委员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02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鲁城街道大庄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鲁城街道大庄社区土地以南,西关民族社区土地以北,政府储备用地地西,时庄街道薛家村土地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其他林地)平方米、农村道路65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一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0万元/公顷(合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勘测调查之前,曲阜市鲁城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当地村民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勘测调查时已无地上附着物,本次征地不再对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鲁城街道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2.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鲁城街道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账户,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曲阜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8.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鲁城街道办事处、大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03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鲁城街道西关民族社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鲁城街道西关民族社区土地以北、以西,大庄社区土地和政府储备用地以南,时庄街道薛家村土地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平方米、农村道路平方米、设施农用地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一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90万元/公顷(合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地勘测调查之前,曲阜市鲁城街道办事处已按照上述标准组织当地村民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勘测调查时已无地上附着物,本次征地不再对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鲁城街道西关民族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拨付到鲁城街道西关民族社区居民委员会账户,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曲阜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85.万元,由曲阜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鲁城街道办事处、西关民族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来源:济宁市征地信息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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