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3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痛心!山东大学教授、知名明清史研究学者黄冕堂逝世。6日下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发布讣告:

讣告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退休教师黄冕堂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0年月6日7时在济南逝世,享年97岁。

遵照黄冕堂教授生前遗愿,丧事从简,不收花圈,不安排遗体告别仪式。

谨此讣告。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0年月6日

黄冕堂出生于94年,9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生前曾任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明史学会顾问、山东省史学会副理事长。他曾短期从事隋唐史研究,后专攻明清史。

黄冕堂著有《明史管见》《清史治要》和《朱元璋评传》三书,先后于年、年和年由齐鲁书社和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黄冕堂代表性论文有:《论唐代河北道的经济地位》,《山东大学学报》年第期;《明帝国的建立与朱元璋》,《文史哲》年6期;《论明代后期的社会危机和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历史背景》,《山东大学文科论文辑刊》年第期;《略论清代农业雇工的性质与农业资本主义萌芽》,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华版《清史论丛》年第5辑等。

黄冕堂于年月应邀参加香港大学等办的“国际明清史研讨会”,99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中国社会科学报》05年6月8日第期曾刊文这样报道: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黄冕堂耕耘明清史几十年,先后完成了多部专著,每一部都代表了当时学术界在某一领域的优秀成果。

94年,黄冕堂出生于湖南湘阴一个佃农家庭。年,“高考”后的黄冕堂被三所名校录取,因向往解放区,他选择了山东大学。“当时负责录取工作的山大中文系主任杨向奎,即我后来的恩师,认可我的古汉语成绩,认为我是可造之材,这也成为我选择山大的重要原因。”

在熟悉的人眼里,黄冕堂是名副其实的“书痴”。老伴刘宜春回忆说,新婚第二天晚饭后,丈夫就不见了踪影,直到半夜黄冕堂回来后,才知道他是依习惯看书去了。青年时的黄冕堂有两个愿望,一是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拥有自己的书库。第一个愿望,他不懈努力了36年;第二个愿望,黄冕堂夫妻俩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共建了一个拥有5万多册图书的家庭书库。

黄冕堂家中书房累积了一摞一摞的读书笔记。97—年,他被遴选参加孔府档案的整理,这让他如鱼得水。“从年开始,我用了连续8年时间,带领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阅抄档案,阅档卷,摘抄资料万字,其中00万字出自我的手笔。”

老教授,一路走好!沉痛悼念丨黄冕堂先生年表

《中国历史评论》创刊号曾刊发过《黄冕堂先生的明清史研究》。

本期   

·-年,“文革”中受批斗,在学校农场劳动改造。

·-年,经师生推荐,作为教师代表参与管理食堂。

·年,随山大文科4系南迁曲阜。

·97-年,在曲阜参与孔府档案整理。

·年,参加“军宣队”带领的孔府档案整理骨干到革命圣地延安参观考察。

·年,随山大返回济南复校,个人恢复上专业基础课。 

·年,开始承担“文革”后山东大学历史系本科生和成教生教学任务。“文革”后恢复招考第一届研究生,是山东大学招收研究生的第一批硕士生导师。当年招收历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王复兴、朱诚如。年主动提出将朱诚如转至张维华先生名下指导。      

·年,发表论文《论明代后期的社会危机和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历史背景》。

·-年,对0万字的《宋元明清史自学辅导书》作补充修改,印刷分发给多届学生。

5月,带领学生到曲阜、泰安参观访问。

6月,被评为山东大学先进工作者。

0月,出席在安徽省召开的史学年会。

月,任山东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年代的黄冕堂先生

·年,发表《略论明代苗疆地区与中原的关系》等论文。8月,出席南开大学筹办的第一届国际明清史研讨会。

·98-年,在超额完成校内教学任务前提下,带领部分师生到北京第一历史博物馆抄录明清档案,阅档卷积累资料余万字。

·98年月6日,国务院审批通过山东大学中国古代史博士点、中国古代史和专门史硕士点,硕士生导师有黄冕堂,时年57岁。发表论文《论明代贵族庄园的土地问题》。

·98年,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王育济、李肇翔;李渡、曾玲。

月日《山东大学报》刊登吴富恒校长在全校师生员工大会上的讲话,表扬黄冕堂30年来教学成就。

·年,发表论文《论明代农业的自由化倾向及其社会意义》。招收硕士研究生傅礼白、张照东,任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

3月,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教师。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学校优秀教师。

0月,出席在四川成都召开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术讨论会。

·年,发表论文《略论清代农业雇工的性质与农业资本主义的萌芽》。招收硕士研究生蒿峰、李晓、金之平、张熙惟。

·年,代王仲荦先生培养博士研究生于化民,招收硕士研究生杨仁飞。

3月,出版专著《明史管见》。

6月,被接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8月,被中国明史学会聘为顾问。

9月0日,在全国第一个教师节上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教师。

月,应邀出席香港大学筹办的“国际明清史研讨会”。当选山东省史学会常务理事。参加撰写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第十卷中古时代——明清时期(上册)丙编典志部分第二章第二节和第六章第五节。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彭益军。

5月,《明史管见》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

6月,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7月,出席在大连召开的由中国大陆学者组织的首次“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

月,出席河北廊坊中国经济史学会成立大会,当选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年,发表论文《明史学记》。

·年月,与前苏联著名史学家斯穆林进行学术交流。

0月,当选山东省历史学会副理事长。发表论文《清代“雇工人”问题考释》。   

·年8月,在山西太原中国明史学会上,被推选为中国明史学会顾问,并连任至今。获山东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年,发表《清代地租概论》、《明代商业资本的二重性》、《清代农田的单位面积产量考辩》等论文。

月,出版专著《清史治要》。同月,光荣退休,时年66岁。

·99年,北京大学编印《大学文科指导书目·历史系》,将《明史管见》收入其中。

0月,《清史治要》获山东大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

·99年,发表《清代农村长工工价纵横谈》等论文。

0月,始享受国务院“政府殊津贴”。

月,山东省委组织部组编的《山东省现代著名社会科学家传》第辑收录《黄冕堂传略》。

·年,为朱亚非专著《明代中外关系史研究》作序《谈清代乾嘉学派的学风和传统问题》。发表文章《老树新花——我的老师杨向奎先生》。

·年,发表论文《论朱元璋的天道观》、《清代粮食价格问题探究》。

·年,发表《论朱元璋的经济思想与社会地位》等论文。 

·年,发表论文《朱元璋的军事思想和战略战术解说》。

·年,发表论文《读中国财税商贸史论》、《论朱元璋的实学思想》。

月,出版专著《朱元璋评传》(合著)。发表文章《怀念童书业先生》。

·年,发表论文《评中华古典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发表文章《杨向奎先生》、《童书业先生》。

·年,发表文章《博通经史,诲人不倦——纪念韩连琪先生诞辰90周年和逝世0周年》、《一代宗师黄云眉》。

·00年,发表文章《为祝贺安作璋教授从教50周年献词》、《博通经史,学贯中西的杨向奎》、《自学成才的古史专家童书业》。

·00年,发表论文《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文章《博闻强记的童书业先生》。

·年月,《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荣获《文史哲》00年度(首届)名篇奖。   

·年,发表文章《博学卓识,不倦追求——记赵俪生先生献身教育事业的一生》、《为纪念孙文良教授70周年冥寿献词》。

·年,发表论文《黄云眉与明史考证》。

月,作客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长风讲坛”,为级新生作《浅谈学习历史的方法》报告。

·年6月,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年度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指导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郭世朋撰写的论文《青州旗城、骑射雄风》,获得山东大学年度“五·四”学生学术论文比赛人文社科类一等奖。发表文章《记一位德艺寿三全的老共产党员孙思白先生》。

晚年的黄冕堂先生

·年,发表文章《张知寒教授逝世0周年献词》。

·年月,在党的先进性教育学习结束时,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00年9月,出版专著《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和《黄冕堂晚学集》。发表文章《关于个人的“治学趣向、治学经验”》。

·0年4月,专著《朱元璋评传》(合著)分上、下册再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时,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共产党员。

·04年,时年90周岁。系山东大学历史系第一位寿过90岁的学者。《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印行《黄冕堂先生画传》,以示庆贺。

·04年至0年,虽年老体衰,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

·0年月5日下午,因病重住院。

月6日凌晨逝世,享年97岁。其女儿黄晓静说“爸爸走得很安详,连大口喘气都没有。最后盯着看了我和妹妹两眼就慢慢停止了心跳。”

《黄冕堂先生画传》书影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

黄冕堂丨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

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

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是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各地区或居民之间彼此的商品交换是很少的,所谓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正反映了这种经济特性。但中国早中期的封建经济与西欧相比是较为发达和繁荣的。因此,自秦汉以迄清代的近年的整个封建时代,虽然自然经济同样占有统治地位,但一定程度的商品生产与流通却始终存在着,并有日渐加重之势。既然社会上有商品交换存在,很自然地便产生了物价问题。物价问题不仅是研究经济史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它还往往是一个朝代国家的政治隆污和各方面盛衰强弱的晴雨表。民安物阜,国富兵强,货畅其流,历来是众多志士仁人所憧憬的理想盛世。而民生凋敝,物价腾踊,又往往是一个王朝覆灭的明显征兆。由于农业是一切社会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粮食价格的变化尤其在各种物价变化中具有前提和先导作用,因此,研究历代粮价变迁史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政治意义。

本文拟就我国历代粮食价格的变迁作一系统考察,其内容共分六个部分:(一)秦汉时期的粮价;(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粮价;(三)唐代粮价;(四)宋代粮价;(五)明代粮价;(六)清代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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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粮价

研究我国古代物价最早只能上溯到秦汉时代,因为秦汉以前的国家是处于一种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各国的制度和政策如度量衡制度、货币制度等都不统一,而且文献、考古所留下的物价资料也极少。下面先将两汉时期的粮价列表述之。

汉代文献和考古遗存给我们留下的有关当时粮价的资料是比较丰富的,上表摘取的还仅是其中的部分内容。汉时的一钱即铜钱一枚,亦即汉以后的铜钱一文。表内资料所涉及的粮食种类有麦、谷、粱、粟、黍、菽等等,几乎涵盖了我国南方和北方居民所常食的全部粮种。我国古代习称之六谷内容稻、粱、菽、麦、黍、稷,在表内大都有了纪录。苞谷(亦称棒子)和地瓜(亦称甘薯)是后来从国外传入的,所以当时不见记载。

研究历代粮价首先需要交代的问题是:几千年来的度量衡制度和货币制度因时而异,变化纷繁,尤其是各处的地方和私人盗铸的货币充斥市场,屡禁不绝,这便为后人研究物价增加了难度。因此,我们研究各时期的物价只能根据朝廷公示的统一度量衡作为计价单位。就币制论,虽然金、银、纸钞等币都出现甚晚,我们可以不必管它,但单从钱币一项看,自西汉至清代末年官府铸造的不同朝代的铜钱便多达数十种,其中只有西汉武帝时铸造的五殊钱、唐初铸造的开元通宝和清初康雍时代铸造的制钱,都是周圆函方(中间有小方孔),铜质优良,每枚重一钱或一钱二分,从各方面看,.最为理想和标准,在社会上信誉也最高。官方或市场上随便使用的其它铜钱,亦往往用上述三种铜钱进行换算。纸币由于我国历代政府滥肆发行,尤其是各朝中晚期滥发的所谓交子、会子(宋代)、楮币(元代)和国民党时代后期滥发的法币、金圆券等,往往一落千丈地贬值,信誉扫地,因而失掉了作为流通工具的作用。所以,本文研究历代粮价一律采用铜币计价的一种方式。在明清两代,有时还适当辅以银两或银元的计价办法。如以两种货币计价,则同时将不同时期的货币比价予以叙录。

历史给我们遗留下来的有关汉代粮价的资料虽然较为丰富,但乍一看给人的印象是:杂乱无章,高低悬绝,粮价最高时有每石谷值千钱、万钱以上者,而极低时的价格则仅为石谷值五钱、八钱不等。如要从这种纷乱如麻的现象中理出头绪和真相来,我们必须以快刀斩乱麻而又十分审慎缜密的精神从下列多方面着手予以研析:第一,我们只能坚持在正常条件下解决问题。以考察粮价论,我们只能以平年或小丰小歉的较正常年成为标准去探讨其价格,那种因空前灾祸或特大丰收而招致石粮千钱万钱或五钱八钱一类非常奇特且没有代表性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把它放在一边,不予考虑。第二,粮食品种诚然很多,上面所称的六谷实际上还仅是一个大类。每一大类中还存在若干小品种。以豆类论,便有大豆、小豆、黑豆、黄豆、青豆、绿豆、豌豆、蚕豆等许多小种类,但细思我国南北居民的主食仅是:南方的稻米和北方的麦子和高粱,豆类(菽)则南北都食,而其地位已不能与稻、麦、粱三者相比,因此,只要弄清了稻、麦、粱三种主食价格,其余各种非主食粮价便可以大致类推。第三,粮食无论是产品或商品通常都是以两种形态在社会上储存着。一种是皮谷,或叫它皮粮、谷粮。这是一种仅经农民晒干颺净便存放在社会上的粮食,如南方的稻谷、稻子和北方的粟谷、黍谷等皆是。另一种是米粮或白粮。这是一种将原粮去皮,而且再经过进一步加工的食品。如南方的稻谷去皮称糙米,糙米再经过碓舂或碾熟才称熟米、白米或大米,糙米一般是不拿到市场出卖的。北方的粟谷、黍谷去皮则名小米、黄米。皮谷和米粮的价格有很大的不同。按清代的官书《大清会典》记载当时朝廷征收公粮所定白米与稻谷的差价是按“一米二谷”的比例。而《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第75页纪录汉代的情况是“粟一斗,得米六升”,这样单从粮食数量看是一斗二升小米相当二斗粟谷,再加上将粟谷加工成粟米的人工成本费,正与清朝所订“一米二谷”的白米与稻谷差价比基本吻合。因此,研究粮价问题首先不能把皮谷与米粮混同起来,而应将二者严格区分开来加以计算。本文的目标是探索历代皮粮的价格变化,了解皮粮价格以后,米粮市价按上述汉代和清代所定换算比例便可以迎刃而解。上面表解所披露的汉代粮价中有的直接出现了米和谷一类字眼,有的则仅可看出为麦、粟、粱的品种及其价格,是否为稻米、小米并不明确,但从文字表达和逻辑推理看,把此类资料统统归入皮粮一类之中应更合理。第四,中原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的边陲僻地,其粮价似有不同,上述汉代文献分别保存了这两类地区的资料。

两汉粮价应从三个方面具体探讨:第一,王朝的全盛时期如西汉的文景和东汉明章之际。此时每石皮粮市价(如南方的稻谷,北方的粟谷、高粱)应为秦半两钱30-50钱,合五铢钱(武帝时造)60-00钱。按“一米二谷”比例计算,每石皮粮价仍为30-50钱。第二,广大中原地区(尤其是许多粮仓所在地)的粮价。从上述表内将石粮千钱以上和石粮五钱、八钱这类极不正常的资料全部去掉,得出中原地区各个时期的每石粮价分别为30钱、十数钱、50钱、钱、00钱、钱、30钱、60钱、50钱、40钱、66钱、30钱、40钱、30钱、数十钱等。其中十数钱即以5钱算。最后数十钱是纪录东汉灵帝时的四川米价,石米数十钱权定作80钱,则每石稻谷应为40钱。这5个粮价数字仍反映了一般丰年和灾年的复杂情况,所以其差价仍为0倍至30倍。因此,其中任何一个或两个数据都很难反映当时粮价,只有用5个数据的平均数去推算一般正常年景的粮价,才可能比较符合实际。5个数字的总和为48钱,48除以5为90多一点,即中原地区每石皮粮为90钱左右。以同样的办法推算当时西部关陇地区或北部朔方一带的每石粮价有9个数据,分别为00钱、钱、钱、00钱、50钱、35钱、35钱、45钱、0钱、0钱、05钱、0钱、85钱、60钱、90钱、75钱、(黍米50钱),05钱、0钱、30钱等。9个数据的总和为56钱,56除以9为30多点,即边远地区每石皮粮价为30钱左右,比内地粮价要高出三成多。

上面综合分析得出的两汉粮价结论是否可信呢?下面再着重从三方面对此结论作出系统而深入的论证。

第一,两汉官员的薪俸是以半钱半谷的方式发放的,据此,从朝廷会计制度所定的俸谷折钱数额便可直接看出当时的通常粮价。彭信威在其所著《中国货币史》第二章中根据《前汉书·百官公卿表》下面的颜师古注算出西汉后期的俸粮折币分别为每石60-90钱、74钱、00钱、08钱、0-50钱和4-33钱等。从这一系列数据看,西汉后期每石粮售价从60钱到30多钱都是正常和比较正常的现象。而本文上面算出的两汉粮价数字内地90钱、边区30钱正好与此数据相符。

第二,《九章算术》成书的年代应为西汉中叶,因而书中所反映的社会情况应为汉前中期的现实。该书卷8《方程》中罗列了一系列粮价数字,载“麻(芝麻)一斗七钱,麦一斗四钱,菽一斗三钱,小豆一斗五钱,黍一斗七钱。”从表面看,麦一斗四钱,一石仅为40钱,粮价极低。但一般学者均确认《九章算数》计数所依据的货币是秦代的半两钱,约值汉代五铢钱二倍多一点。麦石40钱实为五铢钱80余文。这样《九章算术》所载麦石80余钱,亦与本文表内(表)资料所得出的石粮售价90文十分接近。

第三,刘昭著《续汉志》卷8引荀绰晋《百官表》注中算出东汉延平时期的百官俸额和俸米折价有如下表:

表内反映的是东汉中期殇帝延平年间的俸米折算价格。按“一米二谷”的比值换算,则当时每石皮粮价分别为6.5钱、90.5钱、70.35钱、66.5钱、83.5钱、83.5钱、83.5钱、55钱、83.5钱等。这些数据反映的当然全是内地京师的粮价。就是说,在东汉中期的正常年景,每石皮粮售价55-90钱都算合情合理的价格。这个结论与我们分析第一表所得出的结论也大体一致。

综合上述全部资料研究的结果,我们可以确信两汉每石皮粮的市价应在三四十钱到30钱之间。两汉粮价不仅有地区差,而且有时间差。从西汉前中期到东汉中后期的粮价总体呈逐步上涨趋势,西汉前中期的通常粮价是每石三四十钱,西汉后期至东汉前期则为每石60-00钱左右,东汉后期则约为每石百三四十钱。但中国的度量衡器物都是遵循由小到大的演变趋向,汉代的权量制度仅相当于清代和国民党时代的四分之一,如以清代的大斗桶计算,汉代粮价则应为每石00钱到钱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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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粮价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粮价资料如汉代一样呈现许多极高极低的奇特现象。如《晋书·秃发利鹿孤载纪》云:隆安五年,姑臧饥荒残敝,“谷石万钱”。而《太平御览》引《梁书·武帝纪》则云:天监四年,连岁大稔,“米斛三十五钱”(亦有载30钱)。因这类资料千篇一律,不具代表性,所以无需赘述。

下面一系列资料和数据为我们探讨魏晋六朝时期的粮价提供了线索。

第一,成书于晋代或北朝的《夏侯阳算经》内提到过三种粮价分别为每斗0文、30文、35文。据此,则每石米应为00文、文、文,每石皮粮则应为文、文、文。

第二,成书于北朝的《五曹算经》载:今有军粮出售,“每斛直钱”48文。从文字推敲,此军粮乃指皮谷而言。

第三,据南朝《宋书·邓琬传》载录:宋泰始二年,刘勋在浔阳称帝,因国用不足,令富者上纳钱米补官。其所规定的将米折钱的价格有每石50文、66文多、文、85文多等几种。按此几种米价平均计算,每石仅为80文,而每石皮粮仅为40文。但此种所谓的“钱米”还很可能不是指的“白米”,而是指的“米谷”(即皮谷)。米谷一石仍为80文。

第四,据《宋书·孔凯传》所载:宋世祖大明八年,江东大旱,京都米贵,斗至00钱,石米至文,皮粮每石为文。

第五,郦道元著《水经注》卷40内谈到浙江会稽山一带流传一则射的山民谣云:“射的白,斛米百;射的玄,斛米千”。意指当地居民迷信凭借射箭中的与否可预卜该年年景丰歉。如果射箭中的使盾牌上露出白点,则此年一定丰收,米价斛仅00文。如遇盾牌上玄暗无光,则必有灾情,米价必涨至文以上。斛米00文至文,则斛谷为50文至文。二者拉平算,斛谷约为75文。

第六,再据《宋书·衡阳王义季传》叙录:义季为荆州刺史,其下有队主穆某母老家贫,供养困难,遂决定自己断食荤肉。义季哀其能克己尽孝,断令每月给其家白米二斛,折价文,石米价为文,石谷价为50文。

第七,从当时的麻布与粮食的比价看,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基本上都是米一斛换布一匹。王仲荦著《金泥玉屑丛考》从大量文献中搜集了此一时期的麻布(绢帛不算)和粮食折钱数据共39条,其中米每斛折钱至文者5条,布每匹折钱至文者5条,两项合起来已达30条之多。由此可见,当时朝廷规定的粮布二物的折钱数额虽然时高时低,情况不一,但仍以每一单位折钱至文者为最多。米一石折钱至文,则皮谷一石应为50-文不等。

综合分析上述纪录,可以看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皮粮价每石应以50至文为最多,比两汉时期的粮价高出二至三倍。但是,南北朝的斗桶要比汉代大出一半。其次,此时的钱币制度混乱,有用汉代五铢钱者,亦有用当朝新制造的钱币者,而且私钱泛滥。后二种钱币尤其是私钱质地低劣,居民有的拒绝使用,仍用实物交换,有的则以一枚汉钱折合二三枚新钱计价。如果把这类市场变数都考虑在内,则此一时期的粮价与两汉相比实际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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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粮价

唐代的粮价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此时把一些反映畸轻畸重的资料不算外,下面的几项纪录很值得重视。

第一,《贞观政要·政体篇》、《新唐书·食货志》和《资治通鉴》等书相继记载太宗贞观四年、八年至十六年,连岁丰稔,米斗三四钱或四五钱。其中《通鉴》详叙贞观十五年,太宗自谓有二喜,而“比年丰稔,长安斗粟直三四钱,一喜也”,尤其值得琢磨。

第二,《资治通鉴》和《旧唐书·高宗本纪》感叹高宗永淳五年和麟德二年大稔。或曰:“洛州粟米斗两钱半,粳米(优质稻米)斗十一钱。”或曰:“米斗五钱”,麦豆不列于市。

第三,《旧唐书·玄宗纪》载:开元十三年,玄宗“东封泰山时,累岁丰稔,东都(洛阳)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又曰:开元二十八年,“频岁丰稔,京师米斛不满二百”。

第四,《通典·食货志》云:“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十文。”而《通鉴》则云:“是岁,东都米斗十五钱,青齐五钱,粟三钱。”

第五,元结《永泰二年问进士》文日:代宗永泰二年前,“粟一斛,估钱四百犹贵,近年粟一斗(疑为斛),估钱五百尚贱”。

第六,《新唐书·食货志》、《通鉴·唐纪德宗朝》和陆贽《请依京兆所请折纳事状》诸篇皆载德宗贞元三年至八年的一系列粮价状况。一是贞元三年,韩游瑰入朝奏报:“自兴元以来,是岁最为丰稔,米斗直钱百五十,粟八十。”于是,朝廷立即下诏“所在和籴”。二是贞元八年,陆贽上言:谓“近岁关辅屡丰,公储委积,足给数年。……今江淮水潦,米贵加倍,……斗米直百五十钱。”又曰:“今京兆诸县,斗米不过直钱七十”。一方面是京师丰收,米贱伤农;另一方面是江淮水潦米贵,而朝廷却继续转运江淮米食至畿辅,大失以丰补歉之道。因此,陆氏力主将朝廷在江淮征集之米“以每斗取八十钱”之价就地出粜,以济贫乏和平抑物价。

第七,在李翱的《疏改税法》、《旧唐书·敬宗纪文宗上》和庾敬休的《请停百官应给匹段以平米价奏》诸文对宪宗元和末年至文宗太和年间的米价有过多次论述。李翱认为,自改两税以来0余年,粟帛日贱,而钱益加重,“米一斗不过五十文”。而《旧唐书》的作者和庾敬休则又同叹穆宗和文宗时米谷稍贵,主张朝廷原定以绢帛关发官员俸禄者都改用钱米发放,“每斗折钱五十文”,或“每斗计价七十文”。

第八,文宗时,日人圆仁撰《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对其路过的山东各地粮价按时间、地点作了一段详备述录。书云:“开成五年三月五日,登州蓬莱县,城正东是市,粟米一斗三十文,粳米(优质稻)一斗七十文。三月十五日,莱州城外西南置市,粟米一斗五十文,粳米一斗九十文。十九日,北海县,县中米一斗六十文,又小豆一斗三十五文。二十五日;从登州文登县至此青州,三四年来,蝗虫灾起,吃却五谷,官私饥穷,粮食难得。粟米一斗八十文,粳米一斗一百文。四月十五日到禹城县,县市粟米四十五文,粳米一斗百文,小豆一斗十五文,面七八十文。”

第九,中华书局于99-年连续出版了《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多卷,其中第四卷有作者池田温在其所撰《中国古代物价初探》文中披露了大量新疆吐鲁番文书所反映的唐代物价资料。另外王仲荦的《金泥玉屑丛考》卷6就唐代敦煌文书、庭州于阗文物中所透露的粮价文字更有多种辑录。这些文字记载的都是盛唐开元、天宝年间的事。其中敦煌粟每斗估价为7文至3文,小麦每斗为30文至37文。于阗粟每斗为5文,小麦每斗价30文。吐鲁番白面、普通面斗价亦仅35至38文。

第十,《太平广记》卷引《闻奇录》载唐末大中、咸通年间,高骈任度支事。当时畿辅米价每石仅40文,高却令定江淮百姓将上纳之米按每斗70文折交,然后由官员于畿内抢购廉价之米入库。结果导致官员大饱私囊,同时也使畿内粮价迅速攀升,社会秩序大乱。

上述列举的唐代粮价资料是颇为丰富的。从时间上看,从唐初历经盛唐以迄唐末农民起义前夕均有记录;从空间上看,即有京畿的,也有齐鲁、江淮等外地以至西域边陲地区的。从全部资料分析中,我们可以对唐代粮价状况得出两点结论:第一,唐代的斗桶比汉代要大两倍,但整个唐代的粮价都比较低廉。之所以如此,除了唐代的生产力恢复发展较快,社会经济空前繁荣以外,朝廷的货币政策比较正确亦不可忽视。唐从铸造开元通宝开始一直对钱币发行质量数量有较严格的控制,因而使通货膨胀现象无从产生,私铸劣质钱币虽仍所在都有,但由于民众宁愿物物交换,也不愿迁就使用私币,因而使私币的破坏作用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第二,唐代粮价还呈现出阶段性特点。从初唐至盛唐安史之乱以前,粮价格外低廉,除高宗后期和武后一段时期的粮价有较大起伏外,北方粟米一般每石总不出文,粟谷一石仅为50文至00文之谱。安史之乱以后至唐末,由于王朝政治日益黑暗,政治动荡不安,战争频仍,因而粮价大幅上涨,粟米石价总在,至,文之间,粟谷石价则在00多文至文之间游动。而唐代量器要比汉代大两倍左右,因此,唐初皮谷每石售价仅为50至00文,实际价格还达不到汉代的一半。

04

宋代粮价

先将宋代历年的粮价状况及其变化列表述之。

综合考察表内的全部粮价资料和数据可以确认下列几点结论:北宋初期的粮价与初唐至盛唐时期有一些价格低廉的类似之处。这时每石米价一般在00文至文之间,皮谷每石在50文至50文之间。从仁宗后期至北宋末年,粮价一直在节节上涨,石米价格总在文至文、文左右,皮谷每石则在00文至文之间。南宋前期,石米价格涨至文迄文以上,皮谷石价则为文至文以上。南宋后期,石米之价继续涨至多文、0文,皮谷每石则为多文、文。但上述这类粮价由于种种天灾人祸的影响,除北宋初年的若干纪录外,其余的绝大多数数据实际上都有很大的水分。就是说,实际粮价远没有那样高。研究两宋粮价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应该密切注视几种差别,如川湖一带鱼米之乡而人口不算太多与江浙等人口十分集中地区的差别。南宋孝宗时,江浙许多地区一般石米之价总在文左右,而陆游的《入蜀记》记载四川井邑繁富,石米仅为至文,还不到江浙的一半。

其次,即使在江浙一带的同一地区,接近农村而且交通不甚便利的小城镇与人烟稠密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粮价同样有很大的不同。如南宋光宗时,江南各地米价每石均在文左右,而江西隆兴府农村细米一石尚仅售价文,同样不及大城市米价的一半。再就是夏秋之交的青黄不接时期与秋后的粮价差别。如同样在南宋孝宗时,杭州、浙西各地,在夏秋收获以前,石米涨至5文,待秋收后竟落至文,差价高达3倍以上。再次是年成丰歉与粮价的涨落同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再次是官府出于种种需要而拟定的粮食折价,几乎全与市场售价相差甚远,或高或低,所在都有。如朝廷籴粮备荒,则照例是压价收购。若是令老百姓折交公粮,则无例外的必然浮收。其压价浮收幅度亦千差万别,不能一概而论。总之,从实际看,整个两宋时期的粮价石米仅在,文至文之间,皮谷每石在00,至文之间。北宋初年有时价格还要更低廉一些。宋代的量器仅比唐代大百分之十多一点。

05

明代粮价

根据顾炎武的《日知录》卷《钞》、钱泳的《履园丛话》上《丛话一》和《明太祖实录》等记载:洪武初年,定黄金一两换白银四两,银一两合钱文或宝钞文。8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永乐十七年,则当银七两五钱,银钱比价尚未大变。但钞价已大落特落了,按《明会典》规定:都是银一两,钱文当钞80贯钞,已贬值至八十分之一了。

根据明宪宗、孝宗两朝实录,明代中期以银易金,仍为七换,史载“金一两以银七两易之”。至于银钱比价则一般是银一两换钱文至文。成化二年,令京师通钱法,明定银一钱折铜钱80文。弘治十七年,令山东将十七、十八两年税课钱钞均折银征收,以备赈济之用,均为“钱七文折银一分”。下面用图表表述明代粮价,凡在明代初期,银一两同时按折价文说明之,明中期以后,则按银一两折钱文附算,以使表内用铜币计算粮食价格的方式与前此各朝代的文字一致起来。

明代粮价虽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容易波动,并且起伏较大,但从上面的表解仍可以看出几百年谷物价格的一个梗概。中国虽然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也很不平衡,但是多数地区的谷物仍趋向于形成一个统一的或近似的市场价格。上面的材料,有的是直接反映市场粮价的,从这类材料中我们便可以直接了解明前期的米谷常价是每石折银二钱五分到三钱,亦即钱币50文到文。明中期的粮价略见上涨,一般每石折银五钱,即所谓“五钱者,江南之平价”。由于明中后期的银钱比价略有变动,银一两仅能换铜钱文,因此,这时的每石粮折合铜钱应为文。孝宗弘治初,苏州折漕,每石定银一两,其后推行其法于苏州以外诸府,二者价“稍差其直,灾重者石七钱,稍轻者石仍一两。……自后岁灾,辄权宜折银,而折价以六七钱为率”。这是《明史》卷79《漕运》中总结粮食折征的一段话。以每石米七钱的折价去掉一二钱便得出了明中后期的市场实际粮价,即每石米银五钱。谷物中,白米价最高,每石麦价银一般比米便宜一钱左右,豆粟之价又比麦价低约五分至一钱之谱。当然豆子种类很多,其价也不一,此处说的“豆粟”是指一般的大豆价而言,既不是指质量很高的“绿豆”,也不是指质次的“料豆”。如表内所述,绿豆之价每石比白米还要高出一二钱,而料豆价则比粮粟还低。以上说的明初每石粮食约价50-文和明中后期约为文都是指的皮谷价格,非指白米、白面、小米等。按“一米二谷”比例算,明初白米一石应为-文,明中后期应为文,与唐朝、宋朝的实际粮价差不多。明朝的白面零售价,根据《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和沈榜的《宛署杂记》、叶盛的《水东日记》等书纪录,均为每斤市价5-7文。明代的量器又比宋代要大百分之二十,比唐代大三分之二,比汉代大四倍。以如此大的量器,整个明代尤其是明初其每石粮价仅为50-文,因此,其价格之便宜实堪称历史上前所未有。

06

清代粮价

上表对清代00多年的粮价作了陈述。由于篇幅仍属有限,因而内容仍较为简略。但有关当时粮价的各种问题大都反映出来了:第一,清代00多年间粮食价格普遍上涨了一倍至二倍不等。以南方的主食大米和北方的小麦、高粱而论,从顺治入关后至康熙中期,每石粮价银约三至八钱,合制钱-文,与明后期农民起义以前的粮价不相上下。从康熙后期至乾隆末,每石价银总在一两至二两之间,由于这时处于银贱钱贵时期,合制钱约为-文,比前此的粮价上涨幅度为一倍至二倍。嘉道时及其以后,每石价银多在二两以上,由于此时银价上涨,每石粮合制钱涨至0-5文,比王朝初期上涨了三倍多。第二,表内的粮种一栏,有的已明确表明是皮粮如稻谷、高粱、粟谷、苞谷,有的则是指的白粮,白粮与皮粮的价格相去甚远。第三,大米之在南方和带皮小麦之在北方如均以0斤为一石,则其价相近。但南方大米自清代直至民国时期一石均为60斤。又据《大清会典》记载,北方小麦折漕潜交仓亦定以60斤为石。一石白米与北方一石折漕的小麦价格略有差别,一般白米石价略高于小麦。第四,南方的稻谷一石一般为二箩、四斛、十斗,其重量为0斤,与北方的高粱、苞谷一石之价相近,小黑豆与小黄豆又与高粱价近,而大黑豆、青豆、小米则又与米麦价略同,或者略低。第五,表内所列粮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接反映市场粮价的,所有的档案材料都属于这一类。另一类是由《大清会典事例》和《清文献通考》等书记载的官府折漕等粮价,这些折收所定的粮价几无例外地都要包含耗米和运费在内,有时还要包括其他浮收,因此这类粮食折价每石都要比市价高出银二钱至五钱左右。当然,这类文献在叙述折收过程中仍在许多场合曲折反映了折价与市场实际粮价的差别,因此仍不能抹煞其重要性。第六,通过对清代各个时期的纵横考察,不仅可以看出当时全国粮价普遍上涨的总趋势,而且还能约略窥见各地粮价变动的一些微妙问题。例如北方的粮价上涨幅度要比南方大,而南方的江浙等地虽然经济繁荣,但人口过分密集,粮田相对减少,粮食需求量大,因而促使这些地区的粮价上涨幅度又比川湖等粮仓所在地要大些。第七,清代的货币使用情况,从顺治到乾隆年间,官府几乎全部用银币记账,而民间则银钱兼用,且以用钱者为多。嘉道时,则无论官民上下,用制钱记账者更为普遍。明清两代的官方斗桶都是一样大的,比宋代大百分之二十,比唐代大五分之二,比汉代大四倍。清代粮食如都以皮粮算,顺康之际每石粮合制钱-文,康乾二朝则涨至-文,嘉道及其以后继续上涨至每石0文以上。如单从制钱价增加的数字看,似乎粮食从清初到清后期的价格猛增了三倍还多。但是若从每石粮的银价看,每石制钱0-4文,也仍然不过合银二两左右。不仅如此,截至清代末年的同光年代,许多地方志记载当时的正常年景粮价,无论是折漕或市场买卖,均仅每石粮值银一两左右,合制钱约-文。道光山东《长清县志》卷五《食货志》载:有杜公世昌治县有方,民安物阜,麦一石价银一两一钱,米(疑为粟米)一石银仅八钱。同治山东《陵县志》卷七《赋役志》载:该县普济堂出卖租谷(疑为粟谷),每石值京钱4文,合制钱仅文,亦仅合银一两多。光绪山东《肥城县志》卷六《田赋》载:有本色麦石,折银为两,每石麦价银仅一两多。另有起运至临清或德州的粟谷,每石折价仅八钱至九钱。因此,清代后期的粮价上涨,并不如《大清会典事例》和《清文献通考》一类官书所渲染的那么高。就是说,清后期的粮价与清初比实际上只上涨了一倍或二倍半以上。某些官书所载的粮价上涨了二倍或三倍以上,是含有许多水分的(如折漕的运费、官员浮收以中饱私囊)。实际上,如前所述,除明朝以外,官书所载唐朝后期和南宋的粮价都存在着类似的虚浮现象。

综观我国古代各个时期的皮粮(如南方的稻谷,北方的粟谷、高粱),价格可以归纳如下:汉代每石30-30钱;魏晋南北朝每石50-文;初唐至盛唐每石50-00文,唐后期每石00-文;北宋每石00-文,南宋每石-文(但川湖、江西一带每石粮仍仅-文);明初每石50-文,明中后期每石文左右;清代顺康之际每石-文,康乾之交至乾隆末年每石-文,嘉道及其以后每石文以上以为常。

两汉初期、初唐至盛唐时期、北宋初年、明代前中期和清代顺康年间,经济繁荣,政治隆盛稳定,此时包括粮食价格在内的各种物价都持续低廉平稳。尤其是盛唐时期和明初,粮价格外低贱,人们多有谷贱伤农之叹。汉初每石皮粮为三四十钱(文),明清初期均为文上下,由于明清时期的斗桶比汉代大四倍,因此,经历近二千年的粮食价格实际上无太大变化。

选编自黄冕堂《中国历代粮食价格问题通考》,《文史哲》00年第期

注释从略,图源网络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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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冕堂:史论并重研究明清史

《中国历史评论》编委会主任为张海鹏先生,主编为王育济先生。03年月创办,每年6期。

·注重主流史学与权威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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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   5月3日恰逢黄冕堂先生9岁生日,老寿星在女儿家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幸遇杨向奎爱书成痴

  94年,黄冕堂出生于湖南湘阴一个佃农家庭。年,“高考”后的黄冕堂被三所名校录取,因向往解放区,他选择了山东大学。“当时负责录取工作的山大中文系主任杨向奎,即我后来的恩师,认可我的古汉语成绩,认为我是可造之材,这也成为我选择山大的重要原因。”

  0世纪50年代的山东大学历史系学术气氛浓厚,聚集了杨向奎、童书业、赵俪生等著名历史学学者,有着“八马同槽”的美誉。“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终生受用的治学方法和教学经验。”退休后的黄冕堂还常常感念授业恩师们对他的教导,发表了十多篇记叙先师的文章。

  在熟悉的人眼里,黄冕堂是名副其实的“书痴”。老伴刘宜春回忆说,新婚第二天晚饭后,丈夫就不见了踪影,直到半夜黄冕堂回来后,才知道他是依习惯看书去了。青年时的黄冕堂有两个愿望,一是加入中国共产党,二是拥有自己的书库。第一个愿望,他不懈努力了36年;第二个愿望,黄冕堂夫妻俩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共建了一个拥有5万多册图书的家庭书库。刘宜春感慨,他们虽没多少物质享受,却有着最大的精神财富。

  退休后的黄冕堂坚持每天阅读、记笔记。在他近日阅读的《山东大学校史》一书中,记者看到书眉夹着密密麻麻的便签,书中随处可见他画注的笔记。

博极群书足迹半天下

  黄冕堂深受导师杨向奎的影响,强调治史必须注重对史料的搜集、阅读和使用。在他看来,只有基于大量的史料阅读,文章才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经得起推敲或辩驳。

  黄冕堂家中书房累积了一摞一摞的读书笔记。97—年,他被遴选参加孔府档案的整理,这让他如鱼得水。“从开始,我用了连续8年时间,带领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阅抄档案,阅档卷,摘抄资料万字,其中00万字出自我的手笔。”

  虽重视书本文献的阅读,黄冕堂却并未满足于从书斋中获得知识。“我认为,书分两种:一是有文字的,一是无文字的。”他举例说,不少古书文字,若无实际见闻,往往理解不透。就连司马迁、郑樵、顾炎武等大师都博极群书,又足迹半天下,与“田夫野叟”、“老兵退卒”叙谈,网罗散佚的“文集”、“文册”、“志乘”等。“这些优秀的史学传统,应该继承。”

史论并重专注明清经济史

  黄冕堂将自己做学问的特点总结为六个“并重”:理论与史料并重;史籍与近著并重;精读与博览并重;继承与创新并重;书本学习与社会调查并重;学与习并重。

  过去史学界围绕史与论的关系问题争论很久,有人主张理论统帅史料,以论带史;有人主张论从史出。在黄冕堂看来,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应该是史论并重,史论结合。

  在同辈学者中,黄冕堂不仅以阅档无数的勤勉著称,在对档案的比勘分析、灵活运用方面,他更是进行了科学与创新的探索。“史料是死的,如何运用分析却是活的。”黄冕堂的治学成就集中反映在《明史管见》、《清史治要》、《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黄冕堂晚学集》、《朱元璋评传》这5部学术专著以及30余篇论文中。当代清史学家周远廉曾评价黄冕堂的《清史治要》,从这部著作可以看出,“冕堂同志在剖析清代的农业佃租关系、实物分租制、货币地租、农业雇佣关系等等重大的经济史问题时,综合其他文献,运用了大量的档案资料……一个上万字的专题论述所包含的信息容量,以及为此所付出的劳动,显然要比一般借助其他文献资料的论文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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