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指数是衡量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指标,也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开展法治指数评估工作是年全省工作动员大会确定的省级重要事项。作为省级法治指数评估济宁市唯一县级试点,曲阜市结合自身实际,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评估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列为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曲阜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将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列为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十大重点工作之首,成立了评估试点工作专班,科学制定试点方案,2月2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市委书记刘东波对评估试点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集思广益、突出特色 为科学制定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汝方带队走进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法学专家围绕法治指数的现实意义、指标内容的分级设置及测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面对面的探讨交流,为科学制定曲阜市级法治指数评估指标提供了智力支持。参考学习浙江、四川、深圳等省市先进经验,在《山东省法治指数指标指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指标任务,增设1项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细化分解项三级指标,制定《曲阜市法治指数评估指标(试行)》初稿。4月12日,曲阜市司法局召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研讨会,集体讨论了《曲阜市法治指数评估指标(试行)》初稿,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稳步推进、提质增效 助推法治曲阜建设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曲阜市将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设置法治指数监测点,建立政府内部评估、专家组评估、公众评估多元化评估模式,以创新成果为试点工作提供鲜活经验。切实发挥法治指数评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试点工作与示范创建、法治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提升法治曲阜建设水平。 来曲阜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