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开发求职招聘微信群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713591262929630808&wfr=spider&for=pc 邾器與兩周邾邦史事* 張海 (河北大學歷史學院) 周初除“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外[1],亦眾建異姓異族之邦以爲地方之守。邾邦便是西周王朝建于其東土的異姓異族邦之一。《世本》云:“吳回氏生陸終,陸終娶于鬼方氏之妹,謂之女嬇,生子六人。……五曰安,是爲曹姓。曹姓,邾是也。”[2]又《大戴禮記?帝繫》:“吳回氏產陸終。陸終氏娶于鬼方氏,鬼方氏之妹,謂之女隤氏,產六子,……;其五曰安,是爲曹姓;……”[3]《世本》又云:“顓頊之後有陸終,產六子,其第五子曰安。邾即安之後。”[4]可知邾乃是曹姓之邦,且古籍將其祖溯至顓頊。邾在《禮記》、《春秋公羊傳》中亦被稱作“邾婁”[5]。然作爲周初所建異姓之邦,邾在兩周之史跡如何,下面借前人之說試再論之。 一、西周時期的邾器與邾史 《世本》云:“周武王封其苗裔邾俠爲附庸。”[6]是說邾邦建於周武王之時,其第一代邦君名俠。然周初之形勢,武王享位時短,殷遺及廣大東方的商人舊屬及夷人發動大規模叛亂,故邾邦之建亦應在周公東征之後。具體而言,其建之事似應晚於禽簋(《銘圖》)銘文內容中的“王伐蓋侯”。 邾伯鬲(《銘圖》),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其器頸部飾嘼體卷曲紋。西周中期开始,竊曲紋興起,之後的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竊曲紋達到高峰,重環紋、波帶紋、瓦紋氾濫[7]。此器紋飾即是此一時期簡省變形動物紋之一種。器壁稍薄,口沿外折,束頸圓肩,分襠袋足。此器除足較尖、腹較收外,其折沿及束頸與仲姬鬲(《銘圖》)、伯庸父鬲[8]、仲枏父鬲[9]等器相類似,故應是西周中晚期器。 其銘文曰:“鼄(邾)白(伯)乍(作)媵鬲,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10]字明顯爲“玉箸體”,更趨於線條化,大小近乎一致,規整而不拘謹,間距亦相等,在器口沿上佈局美觀合理,所有特點盡示西周晚期銘文特徵。 綜合器形、紋飾、銘文三方面的特徵,此邾伯鬲應是西周晚期器。 據銘文內容,此鬲是一媵器,應是此代邾伯爲一位不知名的本家族女子出嫁所作。“邾伯”應是此時邾之邦君。以此處看,邾之邦君稱“伯”,爲周代普通邦君或貴族宗子的一般稱謂,不稱“侯”。傳世典籍亦無邾之邦君稱“侯”之記載,故邾似是西周王朝的一個非侯邦。邾之地望,以史籍所記及現今的考古發現,在今山東省鄒城市一帶[11]。其地在今曲阜與滕州之間,在當時是北鄰魯邦,南望滕、薛二邦。此三邦之邦君皆是“侯”,惟處於其間之邾君無王朝之“侯”職。這一情況表明並非所有位於邊域的邦君皆能被王朝建爲“侯”,侯邦與非侯邦錯落雜處,似也是周人的政治軍事措置。 邾在西周早中期的史事無載,其在西周晚期有零星事跡[12]。《世本》云: 夷父顏有功於周,其子肥別封爲附庸。其曾孫黎來从齊桓公尊周室,命爲小邾子。其後有小邾穆公。穆公之孫惠公以下六世,而楚滅之。[13] 又《公羊傳》昭公三十一年: 邾婁顏之時,邾婁女有爲魯夫人者,則未知其爲武公與?懿公與?[14] 魯武公與魯懿公當周宣王時[15],則時任邾君夷父顏亦是於宣王手下爲周王朝立有功勞。且其女能貴爲魯夫人,是邾邦之地位與魯邦相埒,乃西周王朝一級地方單位。以西周世官世禄爲前提,一個貴族世族若有小宗分出,往往可能是其小宗在王朝任官職,並以此獲得新的土田、人民[16]。故夷父顏履行了地方邦君的政治、軍事義務,有功於王朝,宣王令之恩蔭其子肥任新的地方官,另授民授田。肥及其後人應是從本家大宗中相對獨立出來,其家族似有自己的經濟生活,但仍會在相同的血緣關係下保持著相應的政治、思想信仰的聯繫[17]。在西周王朝建邦立家與宗法制相結合的背景下,肥在郳地所立的新家(即後來的小邾)在宗法與政治上仍隸屬邾邦,故云“附庸”,並沒有獲得王朝地方一級單位“邦”的地位。這對於曹姓邾氏來說,是其家族實力擴充的事情,亦是邾邦領地的擴大。 《左傳》莊公五年孔穎達疏引《譜》云:“小邾,邾俠之後也。夷父顏有功於周,其子友別封爲附庸,居郳。”[18]又有兩周之際器邾友父鬲(《銘圖》-),出土於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東江小邾墓地[19]。其銘文曰: 鼄(邾)友父媵其子胙曹寶鬲,其眉壽永寶用。 是友父爲其女胙曹所作之媵器,此證邾爲曹姓無疑,且與姬姓之胙有婚姻關係[20]。友父即《世本》提及之肥,前者爲字,後者爲名。器銘加以邾氏,說明友父雖有王命建於郳地,但仍在邾氏卵翼之下,受邾之大宗的統轄。 又有魯伯愈父鬲、盤(《銘圖》、),其銘文曰: 魯白(伯)愈父乍(作)鼄(邾)姬仁媵羞鬲、沬盤,其永寶用。 作器者伯愈父疑是史籍所載魯武公長子括之子伯御。以此器銘文,其女亦曾嫁與邾君爲夫人,靠婚姻關係以獲邾爲外援,這可能與之弑魯懿公而獲魯君之位有關。 至於濫,《春秋經》昭公三十一年:“冬,黑肱以濫來奔。”[21]杜預注曰:“黑肱,邾大夫。濫,東海昌慮縣。”[22]漢晉昌慮縣在今滕州城區東南六十里[23]。《公羊傳》昭公三十一年云: 文何以無邾婁?通濫也。曷爲通濫?賢者子孫宜有地也。賢者孰謂?謂叔術也。何賢乎叔術?讓國也。其讓國奈何?邾婁顏之時,邾婁女有爲魯夫人者,則未知其爲武公與?懿公與?孝公幼,顏淫九公子于宮中,因以納賊。則未知其爲魯公子與?邾婁公子與? 臧氏之母養公者也。君幼則宜有養者,大夫之妾,士之妻。則未知臧氏之母者曷爲者也。養公必以其子入養。臧氏之母聞有賊,以其子易公,抱公以逃。賊至,湊公寢而弑之。臣有鮑廣父與梁買子者,聞有賊,趨而至。臧氏之母曰:“公不死也,在是。吾以吾子易公矣!”於是負孝公之周訴天子。天子爲之誅顏而立叔術,反孝公于魯。顏夫人者嫗,盈女也,國色也。其言曰:“有能爲我殺殺顏者,吾爲其妻!” 叔術爲之殺殺顏者而以爲妻,有子焉,謂之盱。夏父者,其所爲有於顏者也。盱幼而皆愛之。食必坐二子於其側。而食之有珍怪之食,盱必先取足焉。夏父曰:“以來。人未足,而盱有餘。”叔術覺焉,曰:“嘻!此誠爾國也。”夫起而致國于夏父。夏父受而中分之。叔術曰:“不可。”三分之。叔術曰:“不可。”四分之。叔術曰:“不可。”五分之然後受之。 公扈子者,邾婁之父兄也,習乎邾婁之故。其言曰:“惡有言人之國賢若此者乎?誅顏之時天子死,叔術起而致國于夏父。當此之時,邾婁人常被兵于周,曰:何故死吾天子?” 通濫則文何以無邾婁?天下未有濫也。天下未有濫,則其言以濫來奔何?叔術者,賢大夫也。絕之,則爲叔術不欲絕,不絕則世大夫也。大夫之義不得世故,於是推而通之也。[24] 以上引文是濫之由來。周宣王時,邾、魯聯姻,因魯邦內亂,孝公年幼繼位,邾君顏欺其君少,客於魯宮內肆行淫亂,還計劃暗中刺殺魯孝公而控制魯。魯孝公幸得臧氏之母與大臣鮑廣父、梁買子的保護才免于被害。魯孝公被帶到宣王面前,臧氏之母等人向宣王控訴夷父顏的罪行。宣王降罪,殺夷父顏,讓孝公回魯繼續爲君。此時東方的兩個鄰邦,一君幼,一君因德行有缺而被王朝處決,這也是地方上的一次政治危機。 叔術是邾君夷父顏之弟,故是邾公子。他報殺兄之仇後,報寡嫂嫗盈,且生有一子盱。又因夷父顏與嫗盈之子夏父年幼,故叔術極可能是類似於後來魯隱公的邾邦攝政。然由於夏父的一句抱怨,立即還政於爲先君嫡長子的夏父,自己受夏父別封於濫地。從此濫地爲叔術及其後人之邑,占邾邦領地的五分之一。但此時似不能說邾又分出“濫邦”,而是邾君夏父將濫地賜予自己叔父別立爲家而已,類似於晉之成師、鄭之叔段。濫由於是邾邦內部之建,故在政治上仍屬邾,爲旁支之邑。 二、春秋戰國時期的邾器與邾史 《春秋經》隱公元年: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25] 又《左傳》隱公元年: 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爲蔑之盟。[26] 此是春秋初即有邾事。魯隱公非正式邦君,需交好邾邦以求得邾君的支持。當時的邾君名克,字儀父,稱其字以示尊敬。因儀父還未正式得到周王的冊命,故稱“邾子”而不稱“邾伯”,“子”在此處應是“太子”或“公子”之意[27]。此後,由於在地緣政治上有競爭關係,所以邾、魯兩邦時戰時和,但以魯佔優勢。 春秋早期疑似邾君之公子之器,目前惟有邾公子害簠(《銘圖》-)。此兩簠亦出土於棗莊東江小邾墓地,爲春秋早期器[28]。另杞伯每刃鼎、簋、盆、壺、匜(《銘圖》、、、、)諸器銘文皆曰爲邾曹所作,是兩周之際的杞邦邦君每刃的夫人出自邾邦。 東江春秋早期小邾墓地還出土有慶諸器[29]。慶器之稱謂甚可注意,分別稱“兒(郳)慶”、“邾慶”、“邾君慶”。如兒(郳)慶鼎(《銘圖》)銘文曰: 兒(郳)慶乍(作)秦妊也(匜)鼎,其永寶用。 如邾慶簠(《銘圖》)銘文曰: 鼄(邾)慶乍(作)奏妊簠,其萬年子子孫孫,永寶用亯(享)。 如邾君慶壺(《銘圖》)銘文曰: 鼄(邾)君慶乍(作)秦妊醴壺,其萬年眉壽永寶用。 器是慶分别爲其秦妊、奏妊所作。竊以爲稱“兒慶”、“邾慶”等器的鑄作要早於稱“邾君慶”之器。“兒慶”是以采邑名爲氏,“邾慶”則是以上級邦名爲氏,說明兒(郳)地領主慶亦是邾邦下屬之家,合“諸侯立家”之記載[30],本屬正常。以器之年代,慶應爲友父之子,故其身份乃是“公孫”,仍可冠邦名於私名之前。又稱“邾君慶”,非是“小邾君”,而是“邾君”,似是表明作爲友父後人的慶曾以小宗即邾邦邦君之位[31]。春秋早期之時,邾邦亦可能出現強勢小宗代替大宗爲君之事[32]。上文之邾儀父應爲慶後之邾君。 《左傳》莊公五年: 秋,郳犂來來朝,名,未王命也。[33] 是魯莊公五年的秋季,郳犂來曾朝於魯侯[34]。從年代來看,公子害應是邾君慶之子[35],因其父升爲邾君,簠銘則稱之爲“邾公子”,應與繼慶爲邾君的儀父是兄弟。害繼慶爲郳的領主,仍稱“公子”,可見此地衹是邾邦小宗分支的采邑。犂來則是公子害之子[36]。故慶回邦邑任邾君,其一支子孫仍在郳地爲領主,依舊享有優於邾邦其他小宗的待遇[37]。杜預注曰:“其後數從齊桓以尊周室,王命以爲小邾子。”[38]郳犂來以邾之強家從齊桓公的霸業,因“尊王”有功,故被周王抬升爲邦君一級的貴族,郳邑也升格爲郳邦,郳(小邾)始正式從邾邦分離出來,成爲與母邦平級的周王朝的一級地方單位[39]。《春秋經》莊公十五年載: 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40] 又《左傳》莊公十五年: 秋,諸侯爲宋伐郳。[41] 是郳被王朝建邦後,與宋發生矛盾,曾被齊桓公准許下遭到討伐,其中包括原母邦的軍隊,則郳之建邦在魯莊公五年至十五年之間。 郳的分立,使得邾邦力量受損,在此後與魯的互相攻伐中一直處於劣勢。《左傳》文公十三年: 邾文公卜遷于繹。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焉。”左右曰:“命可長也,君何弗爲?”邾子曰:“命在養民。死之短長,時也。民苟利矣,遷也,吉莫如之。”遂遷于繹。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42] 是春秋中期之時,邾文公於臨死之前將邦邑遷到嶧。邾文公所遷之嶧在今山東鄒城縣嶧山之南,已爲考古發現所證實[43]。 上文所提魯昭公三十一年黑肱以濫奔魯之事,是春秋晚期時邾邦內部發生的重大變亂。濫亦是邾之重要小宗的領地,可能在其時與大宗產生了不可調和之矛盾,故其領主以其地歸魯[44]。前有小邾的分立,後又失去濫邑,邾邦進一步削弱。 春秋晚期的邾器有邾公鐘(《銘圖》)、邾公牼鐘(《銘圖》-)、邾公華鐘(《銘圖》)等。 其中邾公鐘銘文曰: 陸(終)之孫邾公乍(作)氒(厥)禾(龢)鐘,用敬卹(恤)盟祀,旂(祈)年眉壽,用樂我嘉賓,及我正卿,揚君霝(靈),君以萬年。[45] “”字,王國維認爲當是“螽”,讀爲“終”,陸螽即陸終[46]。此邾公稱自己爲陸終之孫正應《世本》與《大戴禮記?帝繫》邾乃陸終之後的記載。 又邾公華鐘銘文曰: 隹(惟)正月初吉乙亥,鼄(邾)公華擇氒(厥)吉金,幺(玄)鏐赤鋁,用鑄氒(厥)龢鐘,以乍(作)其皇祖、皇考,曰:余畢威龏威(畏)忌,盄(淑)穆不墜于氒(厥)身,鑄其龢鐘,以卹(恤)其祭祀盟祀,以樂大夫,以宴士庶子,昚(慎)爲之名(銘),元器其舊,哉(載)公眉壽,鼄(邾)邦是保,其萬年無彊(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亯(享)。 此器銘有歌功頌德,安撫邾邦大小貴族之意。這與史籍所示春秋晚期的邾邦內外交困的窘境正相襯映。 越邾盟辭鎛(原稱“能原鎛”,《銘圖》-)應是春秋末年邾隱公時器,其銘文殘泐頗多[47]。鎛銘中的“邾”指邾邦,並不是小邾,其反映的是越和邾的一次會盟,且將雙方盟辭記錄在案[48],主要內容是越主持的莒、邾分界[49]。 據《左傳》哀公七年、八年的記載,魯伐邾,俘邾隱公,然由於吳的干涉,魯放歸之。後邾隱公於邦內無道,吳人又囚之,令邾大子革爲政[50]。又哀公十年: 春,邾隱公來奔,齊甥也,故遂奔齊。公會吳子、邾子、郯子伐齊南鄙,師于鄎。[51] 邾隱公逃離吳的囚禁,經魯奔齊,其間涉及吳北上圖霸與齊的矛盾。隨同吳軍伐齊的邾子應是大子革(邾桓公),因是吳人所立,故亦不願其父返邦復位。 又《左傳》哀公二十二年載: 夏四月,邾隱公自齊奔越,曰:“吳人無道,執父立子。”越人歸之。大子革奔越。[52] 是時越已崛起,行將滅吳。邾隱公奔越求得越人的支持而返邦復位,已爲邾君十餘年的革被迫奔越。哀公二十四年又有: 邾子又無道,越人執之以歸。而立公子何,何亦無道。[53] 邾隱公復位後仍行無道,爲越人逮捕歸越,另立大子革之弟何爲邾君[54],然亦是無道昏君。邾因連續有無道之君當政,故會遭外敵之侵伐,可能莒就於此時借機向邾地擴張。邾不能抵擋莒人的進攻,故求救於霸主越。越以霸主的身份來調停邾、莒之間的戰事,故有越、邾盟辭鎛銘文的出現[55]。此時已當戰國初期。 《左傳》哀公二十七年: 春,越子使后庸來聘,且言邾田,封于駘上。[56] 這是戰國初期越對邾、魯關係的一次調停,偏向於邾,令魯還所侵邾田,進而劃定兩邦疆界。由此,越滅吳後,在北上爭霸過程中,成爲邾之宗主,掌握邾君廢立大權,還以保護者身份主持邾、魯劃界[57]。同年八月,因與“三桓”矛盾激化,魯哀公“如公孫有陘氏,因孫於邾,乃遂如越。”[58]邾反而成爲被逼出走的魯侯暫時停留之地。 此後衹有两位邾君爲典籍所載。《禮記?檀弓下》: 邾婁考公之喪,徐君使容居來弔含,曰:“寡君使容居坐含,進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有司曰:“諸侯之來辱敝邑者。易則易,于則于,易于雜者未之有也。”容居對曰:“容居聞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遺其祖。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河,無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魯人也,不敢忘其祖。”[59] 邾爲考公舉辦葬禮,魯人容居臣事於徐,代表徐來弔唁,僭行天子使臣弔唁邦君之禮,故被邾邦有司婉言譏勸。邾婁考公,鄭玄注曰:“考公,隱公益之曾孫。考或爲定。”[60]則此事以當戰國中期之時。此外,《孟子?梁惠王下》及賈誼《新書?春秋》記載有戰國晚期的鄒穆公行“仁政”,使得邾邦一時大治的史事[61]。 結語 邾是周代一個有夷人血統的異姓之邦,亦是古聖王之後。它從周初成王時期被建開始,一直延續到戰國晚期才結束(何時爲何邦所滅,史載有歧)。其史事於西周早中期已無從可考。西周晚期宣王之時,邾邦之事方於史籍中出現。結合目前所存兩周邾邦之青銅器,邾在與周王朝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也有因內部的政治經濟的膨脹而蘊育出強勢小宗,甚或小宗奪嫡的現象。西周滅亡後,地方大小邦成爲當時政治軍事舞臺的主角,邾也加入春秋戰國的兼併戰爭。邾的主要競爭對象是其北鄰的魯。在與魯時戰時和的過程中,邾分爲兩邦,且濫邑爲魯所有。處於下風的邾幾被魯滅,被迫在齊、宋、晉、楚、吳、越等強邦的爭霸形勢下左右逢源,於夾逢中生存。考察邾邦史事,不僅局限於一邦一地事跡的簡單梳理。更是爲早期國家的地方建置與治理,貴族的宗法、政治經濟權益分配,地方貴族之間的交往,兩周時期的禮制,及其後向成熟國家轉向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再深入探討作相應的準備。 出处: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青铜器与金文》第4辑,引用请参看原文。 注釋 *本文爲河北省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商周時期太行山兩麓異族研究”(項目批准號:HB19LS;項目類別:一般項目)階段性成果。 [1]〔清〕洪亮吉撰,李解民點校:《春秋左傳詁》,北京:中華書局,年,第頁。 [2]《世本》王謨輯本,〔漢〕宋衷注,〔清〕秦嘉謨等輯:《世本八種》,上海:商務印書館,年,第3頁。 [3]〔清〕王聘珍撰,王文錦點校:《大戴禮記解詁》,北京:中華書局,年,第-頁。 [4]《世本》秦嘉謨輯補本,第29頁。 [5]此外,據陳槃先生稽考,《路史?後紀一》作“侏”;《國語?鄭語》、《晏子春秋》內篇上三作“鄒”;《史記?吳世家》、《漢書?地理志》作“騶”。又引《春秋公羊傳》之注釋:“邾人語聲後曰婁,故曰邾婁。”《姓觽》引《姓考》云:“邾子遷婁,後有邾婁氏。”又引《世本》云:“邾子支庶封鄒,因氏。”《史記正義》:“又徙鄒,魯穆公改邾作鄒。”《路史?國名紀丙》注曰:“邾、鄒本二,近而移,非改也。邾爲魯併,而鄒爲楚併。”《國語?鄭語》載周史伯對鄭桓公曰:“曹姓鄒、莒。”清人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周時或云鄒,或云邾婁者,語言緩急之殊也。周時作鄒、漢時作騶者,古今字之異也。……邾婁之合聲爲鄒,夷語也。”是故遷徙說及邾、鄒本二說皆爲非,段氏之說爲是。見陳槃《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三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頁。 [6]《世本》秦嘉謨輯補本,第29頁。 [7]朱鳳瀚:《中國青銅器綜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第頁。 [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張家坡西周墓地》,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年,圖版2.1。 [9]沈之瑜:《仲枏父鬲跋》,《文物》年第1期。 [10]銘文中或作“鼄”、或作“邾”,乃是作品時代不同所致,西周晚期及春秋前期作“鼄”,春秋後期作“邾”,在交替時期,不排除兩者並行的情況。參見曹錦炎《“能原”鎛銘文初探》,《東方博物》第一輯,杭州大學出版社,年,第35頁。 [11]《春秋經》隱公元年杜預注曰:“邾,今魯國鄒縣也。”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2,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年,第31頁。王獻唐先生考證西周時期邾之邦邑爲《左傳》僖公三十三年中的“訾婁”,見《三邾疆邑圖考》,濟南:齊魯書社,年,第39-43頁。 [12]王獻唐先生認爲邾在西周晚期以後分爲三,見氏著《春秋邾分三國考?三邾疆邑圖考》,濟南:齊魯書社,年。 [13]《世本》秦嘉謨輯補本,第29頁。 [14]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卷24,第頁。 [15]司馬遷:《魯周公世家第三》,《史記》卷33,北京:中華書局,年,第-頁。 [16]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增訂本),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年,第頁。 [17]關於西周世族制度與貴族家族聚落形態的考證,請參見朱鳳瀚:《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增訂本),第-、-頁。 [18]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8,第頁。又上引《世本》有“其子肥別封爲附庸”,陳槃先生引周法高先生云:“友讀爲有,多與友義近。……名肥字友父,與(鄭桓公)名多字友父同。”參見《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第頁。 [19]李光雨、張雲:《山東棗莊春秋時期小邾國墓地的發掘》,《中國歷史文物》年第5期。 [20]王恩田先生認爲春秋時代出嫁的婦女在夫死後可返歸娘家另行改嫁,故可把媵器帶回來,參見《棗莊山亭郳器與郳國》,《小邾國文化》,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年,第頁。袁俊傑先生則認爲此媵器返葬於小邾之墓地,可能與胙的滅亡有關,進而可反證胙的滅亡時代,《小邾國媵器隨葬於本國貴族墓地原因探析》,《華夏考古》年第2期;又認爲在夾縫中生存的邾利用婚姻攀姬姓胙氏的高枝,而胙因自身實力的下降,不再嚴格遵守門當戶對的貴族通婚原則,參見《胙國史事探析》,《河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年第3期。 [21]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卷24,第頁。 [22]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53,第頁。 [23]顧祖禹撰,賀次君、施和金點校:《讀史方輿紀要》,北京:中華書局,年,第頁。王獻唐:《春秋邾分三國考》,濟南:齊魯書社,年,第15頁。中國國家博物館田野考古研究中心、山東大學考古學系:《山東薛河流域系統田野考古調查報告》,北京:科學出版社,年,第-頁。 [24]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卷24,第-頁。 [25]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2,第31頁。 [26]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2,第34-35頁。 [27]有關春秋時邦君稱“子”的情況,請參看朱鳳瀚:《關於春秋金文中冠以國名的“子”的身份》,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年。 [28]李光雨、張雲:《山東棗莊春秋時期小邾國墓地的發掘》。 [29]棗莊市博物館、棗莊市政協臺港澳僑民族宗教委員會編著:《小邾國遺珍》,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年,第38、85、87、89、91、41、61、69、94、、、、、、頁。 [30]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5,第97頁。。 [31]馮峰先生認爲小邾之君也可稱“邾君”,然用字可能有差異,參見《棗莊東江墓地出土金文人名三題》,《齊魯文化研究》總第12輯,濟南:泰山出版社,年,第49頁。 [32]李零先生認爲邾君慶的活動年代約在魯隱、桓、莊三公之時,且懷疑東江墓地並不包括第一代邾友和第五代郳犁來,參見《讀小邾國銅器的銘文——兼論東江墓地的墓主和年代》,《小邾國文化》,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年,第-頁。 [33]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8,第頁。 [34]關於郳犁來,胡嘉麟先生認爲他即位時已到春秋中期早段,他在位時間偏長的事實可以反證東江墓地M2墓主人,即他的上一代在位時間不長,由於叛宋而招致兵禍被迫遷都,故東江墓地不包括第一代友父和第五代郳犁來的墓,參見《東周時期的小邾國青銅簠——兼論小邾國墓地的相關問題》,《東方考古》第14集,北京:科学出版社,年,第48-79頁。 [35]李學勤:《小邾國墓及其青銅器研究》,《東嶽論叢》年第2期。 [36]李學勤《小邾國墓及其青銅器研究》。林澐先生認爲邾友父鬲銘文中的“邾友父”即是《春秋世族譜》中始封於兒的友,即郳犁來的曾祖,邾君慶則是邾友父和郳犁來之間的某位小邾君,參見《小邾國東江墓地青銅器銘文部分人名的考釋》,《小邾國文化》,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年,第頁。王琦、石敬東、李蘭昌:《東江小邾國墓葬出土青銅器銘文綜述》,《海岱考古》第四輯,北京:科學出版社,年,第-頁,也認爲友父是郳犁來的曾祖父。 [37]賈一凡君認爲小邾國君與國民並非同族,參見《小邾國族源與分封探析》,《棗莊學院學報》年第1期。 [38]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8,第頁。 [39]李光雨、劉愛民兩位先生認爲,倪在友父就封之前就已存在,是一個歷史相當悠久的古國,甲骨卜辭中多次出現“兒”字,“兒”能“倪”和“郳”,甲骨中的“兒“字,表示的即是商周時期的方國名,參見《棗莊東江小邾國貴族墓地發掘的意義及其相關問題》,《東嶽論叢》年第2期。印群先生則從貴族墓埋葬特點的角度,認爲小邾國在東周列國文化中有自身的文化特色,參見《論山東棗莊東江墓地春秋時期貴族墓的埋葬特點——與長清仙人臺等墓地之比較》,《東方考古》第13集,北京:科學出版社,年,第74-79頁。 [40]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9,第頁。 [41]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9,第頁。 [42]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19下,第頁。 [43]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考古系、鄒城市文物局:《山東鄒城市邾國故城遺址年發掘簡報》,《考古》年第3期;山東大學邾國故城遺址考古隊:《山東鄒城邾國故城遺址年發掘簡報》,《東南文化》年第3期;王青、路國權、郎劍鋒、陳章龍:《山東鄒城邾國故城遺址—年田野考古的主要收穫》,《東南文化》年第3期,等。陳槃先生梳理文獻中有關邾數遷之事,以爲衹“遷繹”一事可明,其他則大都可疑或無從察考,見氏著《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異》,第-頁。 [44]有學人認爲,邾魯之矛盾貫穿春秋始終,邾善於利用諸邦之間的矛盾化解自己的危難;而且從邾魯不同的表現來看,可以閱知當時的魯西南地區勢力消長的情況,參見馬媛媛《春秋時期邾、魯關係考辨》,《臨沂師範學院學報》年第5期。 [45]李春桃先生認爲“揚君靈”之“揚”應釋作“穆”,參見《邾公鐘銘文研究》,《江漢考古》年第4期。 [46]王國維:《邾公鐘跋》,《觀堂集林》(附別集),北京:中華書局,年,第頁。 [47]李學勤先生認爲此鎛和“之利”殘片銘文可能是用通行文字記越語之音,故不能用字面之意來解讀,參見《論“能原鎛”》,《故宮博物院院刊》年第4期。又董楚平先生以鎛銘中的“利”字爲勾踐之字,讀“估能”爲“姑馮”,結合《史記》中的越“姓騶氏”之言,並釋鎛銘中的“大邾”,是因邾、越各自所追溯的先祖有密切的血緣關係,故有此二稱,參見《能原鎛、之利殘片、之利鐘、勾踐劍銘文匯釋——兼談邾越關係》,《故宮博物院院刊》年第4期。連劭名先生則以思想的角度分析了此鎛銘文,認爲鎛是春秋時代的器物,其銘文反映了當時的“王道”思想,參見《能原鎛銘文新證》,《故宮博物院院刊》年第3期。 [48]曹錦炎《“能原”鎛銘文初探》,第34-35頁。 [49]曹錦炎:《再論“能原”鎛》,《故宮博物院院刊》年第3期。 [50]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58,第-頁。 [51]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58,第頁。 [52]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60,第頁。 [53]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60,第頁。 [54]杜預注曰:“何,大子革弟。”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60,第頁。 [55]曹錦炎《再論“能原”鎛》。 [56]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60,第頁。 [57]曹錦炎《“能原”鎛銘文初探》,第35頁。 [58]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卷60,第頁。 [59]孔穎達:《禮記注疏》卷9,第-頁。 [60]孔穎達:《禮記注疏》卷9,第頁。 [61]孫奭:《孟子注疏》卷2下,第45頁。賈誼:《新書》,北京:中華書局,年,第67-68頁。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