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5-3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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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曲征公告〔〕31号

  为提供鲁南高速铁路荷泽至曲阜段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曲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起至息陬镇刘家庄东北,经息陬镇南元疃村、尼山镇西曼山村西南,东魏庄以南,穿尼山镇西魏庄、息陬镇柴峪村,经息陬镇小峪村、小雪街道前西庄、白杨树村、白杨店、东鲁贤村以南,穿小雪街道店北头村,经小雪街道南兴埠西南,陵城镇刘家村、仓门村、杨家屯东北,穿陵城镇何家村、前果庄,经陵城镇古路沟村以北,张庄以南,至陵城镇西郭村以北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息陬镇刘家庄村民委员会、中元疃村村民委员会、南元疃村村民委员会、大峪村村民委员会、柴峪村村民委员会、小峪村村民委员会,尼山镇西曼山村村民委员会、小烟村村民委员会、彭庄村民委员会、东魏庄村民委员会、西魏庄村民委员会,小雪街道前西庄村民委员会、白杨树村村民委员会、白杨店村民委员会、东鲁贤村村民委员会、店北头村村民委会员、北雪村村民委员会、南兴埠村民委员会,陵城镇刘家村村民委员会、仓门村村民委员会、李家杭村村民委员会、杨家屯村民委员会、鲍家庄村民委员会、何家村村民委员会、曹家庄村民委员会、大果庄东村村民委员会、前果庄村民委员会、大果庄西村村民委员会、杨庄村民委员会、古路沟村村民委员会、张庄村民委员会、西郭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铁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曲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曲阜市镇街或相关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曲阜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曲阜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虽然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建设的违章建筑,但形成时间是在年10月1日之后,也不予补偿,由责任人自行拆除。拟于年12月28日至年4月30日由曲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曲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孔令刚;联系

  联系人:孔祥建;联系

曲阜市人民政府

年12月27日

来源: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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