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7-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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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作/小编_   为提供鲁南高速铁路临沂至曲阜段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曲阜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起自防山镇双山口村南,穿尼山镇辛庄村,经尼山镇东余村以东、西白村以西,大王庄、东曼山村、西曼山村以南,息陬镇东夏候村、大辛庄以东,南元疃村、南夏宋村、西夏宋村、东陬村以西,至防山镇钱家村西南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尼山镇辛庄村民委员会、东余村村民委员会、西余村村民委员会、大王庄村民委员会、东曼山村村民委员会、西曼山村村民委员会、东魏庄村民委员会,息陬镇南元疃村村民委员会、中元疃村村民委员会、东夏侯村村民委员会、刘家庄村民委员会、南夏宋村村民委员会、西夏宋村村民委员会、大辛庄村民委员会、东陬村村民委员会、郭庄村民委员会、东息陬村村民委员会,防山镇钱家村村民委员会、双山口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铁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号)公布的曲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三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曲阜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年4月4日至年4月9日由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曲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曲阜市人民政府

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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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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