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日益临近,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火灾隐患,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曲阜消防大队在曲阜电视台全文刊播《关于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知》,通知在元宵节前后3天的曲阜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段滚动播出。 通知指出,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火焰温度可达℃,放飞后处于不可控状态,会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文物古迹、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加油站、液化气站、民房、民航、森林及其它高层建筑物构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已经处于逐年递增状态,有高发的趋势,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通知要求,公安、城管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控力度,发现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及时坚决制止,并当场予以收缴。对于不配合管理和妨碍执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依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赞赏 |